沈阳市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30.04.2015  11:54
      2015年4月24日,民政部在天津市召开了“天津美丽社区建设经验交流暨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沈阳市副市长祁鸣同志代表沈阳市政府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受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奖牌。       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的作用,系统展示全国社区治理改革创新的新成就,推动新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民政部自2013年起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活动中,沈阳市始终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有力带动了全市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