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监局开展农业标准规范清理工作

30.04.2015  11:19
              为进一步加强对沈阳市农业标准规范的管理,完善沈阳市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提高沈阳市农业标准规范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工作部署,沈阳市质监局与沈阳市农委、沈阳市林业局联合发文,开展农业标准规范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批准发布的所有沈阳市农业标准规范和县级农业标准规范,要求各标准起草单位组织专家对农业标准规范逐一进行自查评价,分别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意见;相关区、县(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汇总自评意见;沈阳市质监局会同市农委、林业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清理结果进行审查并公示清理结果。
            农业标准规范清理工作,事关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切实举措。目前,沈阳全市297项农业标准规范的清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