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沈阳市速裁程序共审结案件2441件

20.10.2016  13:10

   本报讯 (华商晨报记者徐征) 昨日9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自2014年11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沈阳市各基层法院通过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和总结。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时间里,全市各基层法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441件,涉及被告人2525人。

  从罪名上看,11类案件可以通过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其中以危险驾驶罪数量最多,占速裁案件总数的57.6%。“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均为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工作人员说。

  速裁程序的开展,简化了审理流程,缩短了办案周期。工作人员解释,以往一件普通的危险驾驶案件从法院立案、开庭到宣判,最快也需要20个工作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结。个别案件因为调解、补充证据等原因一般也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结。

  “适用速裁程序可以将几个甚至十几个案件集中进行开庭审理,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每个案件仅用3~5分钟就可审结,节约审判资源。”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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