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市2017年工厂化育苗补助企业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农经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农经发〔2017〕27号)精神和《市农经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工厂化育苗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农经发〔2017〕6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今年申报我市工厂化育苗补助单位是沈阳欣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育苗中心现有连栋温室10000m2,日光温室14栋,每栋1000m2,净育苗面积20000 m2,均在生产。最后经由县区组织了项目申报和验收,市农经委组织专家验收组对该企业及县区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复核,最终认定:该企业管理规范,各项指标达到沈阳市有关文件育苗能力和建设标准,符合2017年销售沈阳市地区蔬菜育苗300万株以上的补助标准。按照沈农经发〔2017〕27号、60文件“年销售我市农户优质商品化蔬菜、花卉、树莓、蓝莓种苗和食用菌(菌种)每达到300(含)万株(袋、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的规定,现拟申请拨付沈阳欣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工厂化育苗补助资金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24-82703820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