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快餐里出现蟑螂消费者可十倍索赔

13.01.2015  19:09

  近日,沈阳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太原街一家快餐店吃东西时,在食物里发现了蟑螂。自己联系老板要求妥善处理此事,被老板告知可以退换食物。对此,刘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食物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赔偿,并就实际损失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