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患者就医实现“一卡通”
05.12.2014 16:2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2月4日,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今后,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就医时,不用再带《门诊规定病种证》,直接拿社保卡和就医手册就可以在门诊规定定点医院挂号就医了。医保 《门诊规定病种证》取消后,其管理功能将并入社会保障卡。
沈阳市医保局解释,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将其管理功能融入社会保障卡后,患者就医更加方便了。只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在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就可以挂号就医。此外,参保人员申办门诊规定病种的手续,也不需要再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随之简化的还有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到期换证和丢失补证等办事环节,杜绝了参保患者因换证、补证不及时造成就医延误的现象。
先期实现“卡证合一”试运行的定点医疗机构共有8家,分别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63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涉及2.3万名门诊规定病种患者。 □韩 松/本报记者/明绍庚
参保人员查询门诊规定病种信息的五种方式
1.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http://www.syyb.gov.cn)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2.拨打沈阳市医保局语音电话96856,按语音提示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3.通过市区内分布的医疗保险触摸屏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4.到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窗口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5.到沈阳市医保局及所属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5.12.20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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