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沈阳户口符合条件也可按灵活就业参保
29.11.2014 11:40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1月28日,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针对市民关于养老保险等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特别强调了非沈阳户口人员,只要在沈阳市的各类企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沈阳市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的,如果本人自愿,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在沈阳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非沈阳户口则不能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李先生,沈阳户籍,2001年12月—2014年6月参军,部队为其缴纳此期间养老保险费,咨询退役后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解答:1.本人携带部队开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属分局填写《回执单》,并将此《回执单》交给原部队。2.部队在其退役后,为其开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转移资金。3.本人携带《缴费凭证》、《信息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市局个体处建立账户。
张女士咨询,要申请公租房,需开具未参加养老保险证明,应如何办理?
解答:本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属养老分局开具《未参保证明》。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9.11.201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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