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打篮球被伤眼 都没过错找谁赔?

02.09.2015  00:09

  学生郝某在学校上体育课玩篮球时,被同学打伤右眼。

  昨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伤人学生被判担责50%,学校担责10%,受伤学生自己承担40%。

  体育课打篮球被打伤眼

  伤者起诉同学和学校索赔

  郝某和李某都是沈阳某中学的学生,2014年10月30日下午,二人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一起打篮球。在抢球的过程中,李某手部碰到郝某右眼,致使郝某右眼受伤。

  郝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钝力伤、外伤性前房积血。随后,郝某又两次在医院住院治疗。

  2015年1月,郝某又在家长陪同下,前往北京检查治疗。

  郝某称,北京医生所说和沈阳医生一样,今后视网膜有随时脱落的可能,视力基本恢复不了。

  郝某表示,医治眼睛花费高额医药费,于是将李某和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9万余元,并要求承担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