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抽冷子“变道”后车很受伤
对机动车来说,马路上的分道线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法规”。一旦逾越,不但导致交通违法,也给周围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可是,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驾车在马路或路口突然临时变道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造成一些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车被追尾,司机咋还担全责
探因:
行车记录仪证明“变道”祸端
不久前的一天,十一纬路和平大街路口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争执不下而报了警。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公交车沿十一纬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路口附近,与前面的一辆轿车追尾,认定公交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通常,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不应有什么异议。可是,该公交车司机却对交警的认定不认可,还称是前面被追尾的轿车行驶至路口附近突然变道,自己刹车不及,才导致与其追尾相撞。因此,被追尾的轿车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于是,公交车司机出具了安装在驾驶室内的行车记录仪拍下的事故全过程录像。证据面前,被追尾的轿车司机只好承认了自己临时变更车道,导致车辆被追尾的事实,并承担了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路口变道被处罚,大有人在
探因:
“电子警察”记录“违法变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路口被电子警察抓拍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机动车在路口突然变道,越轧分道实线所致。
一日,孙先生在上网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时发现,自己所驾车辆在市政府广场东侧路口,有一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并被处200元罚款。
“沿市府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市府广场,是一个左转路口,车辆不能直行。我不可能在那儿闯红灯,怎么能被电子警察拍照呢?”面对电脑上显示的交通违法记录,孙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为了弄清到底因何被罚,孙先生托人查询,结果是:车辆在路口处变更车道,越轧分道实线。
孙先生哑言,只好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罚。
据交警部门统计,自从2012年沈阳市对机动车路口变道实施处罚以来,有近半数的司机因此被罚。其中像孙先生这样车辆违法被电子警察抓拍还不知为啥的,也大有人在。
车辆“突然变道”易酿祸端
探因:
挑战“行车规则”搅乱交通秩序
各行其道,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行驶的基本要求。现实中,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变道造成的交通事故,成了威胁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
元旦前,驾龄不到半年的程女士驾车行驶至沈北虎石台大街时,与之同向行驶的一辆吉普车突然变道,驶至她的车前。由于程女士驾驶技术不娴熟,结果与前车发生剐碰,所幸双方车内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驾车上路切勿突然变道,如果确需变道行驶,请提前开启车辆转向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发生交通事故
变道车辆负全责
据了解,在日本等一些国家,车辆通常是不允许变道行驶的,否则,将因交通违法受到处罚。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未对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的变道行为予以明确规定,但马路上的分道线则是一条不可随意逾越的“法规”。特别是白实线和黄实线,车辆一旦越轧,则构成交通违法。
因此,车辆突然变道要付出代价:
●车辆路口变道越轧分道线,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车辆行驶中变道越轧双黄实线,处200元罚款,记3分。
●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变道,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变道车辆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安全变道小诀窍
“一灯二镜三方向”
一灯:切记开启转向示意灯
在变道之前,必须及时开启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
二镜:是否适合变道需看后视镜
车主要根据后视镜所看到的情况,确保自己变道时与其他车辆保持有足够的车距。
三方向:避免急打方向“鲁莽变道”
变更车道时,应避免突然急转方向盘驶入相邻的车道,防止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碰撞或因路面光滑引起车辆侧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