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31.12.2014 12:53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日报讯(记者邱菊) 12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网站获悉,从今年9月30日开始油价降至7.2元/升以下,按照有关规定,至12月30日为止,三个月观察期结束。沈阳拟取消1元钱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沈价发〔2010〕47号)等有关规定,即以2006年成品油(93号汽油)价格为基数,在油价上涨影响出租车增加支出中减去政府补贴和增加计时收费的收入后,当出租车日增加支出连续三个月达到20元以上(含20元)时,加收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连续三个月低于20元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根据测算,如果沈城93号汽油降到7.2元/升以下,并在三个月的观察期内稳定在此区间,即可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收取。
按照这一规定,沈城今年从9月30日93号汽油跌至7.19元/升时即进入观察期,至12月30日为止,三个月观察期结束,出租车日增加支出已连续3个月低于20元。市物价局已将此情况上报市政府。目前,沈阳取消1元钱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日期尚未最终确定。待政府部门批准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被取消。
编辑: zfw05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31.12.201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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