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根据方案,按基本价执行的第一档覆盖超96%的家庭
10月12日,从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了解到,沈阳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该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将于10月27日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举行。
公告显示,经公开报名、相关部门推荐及物价部门聘请,参加听证会的26人已全部产生,其中消费者占比超过2/5。届时,他们将在听证会上共议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同时,旁听人也悉数产生。
听证方案显示,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初步方案是:
家庭人口4人以内(含4人)的居民用户,每户每月用气23.3立方米(含23.3立方米)以内,执行基本气价,23.3至30立方米为基本气价的1.2倍,30立方米以上为基础用气价格的1.5倍。
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用户,每人每月用气5.8立方米(含5.8立方米)以内,执行基本气价,5.8至7.5立方米,为基本气价的1.2倍,7.5立方米以上为基本气价的1.5倍。
沈阳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方案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阶梯气价的指导意见制定的。国家发改委要求:居民用气第一档气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确定,保障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用气需要;第二档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要;第三档要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各档价差按照1∶1.2∶1.5确定。按此要求,考虑沈阳市实际,经测算,听证方案设定的第一阶梯用气量在沈阳市居民用户中覆盖率达到96.17%,第二阶梯用气量的覆盖率达到98.5%。同时,听证方案还广泛征求了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为保证供气运行安全平稳,保证供气服务质量,沈阳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对日供气量的监测与供气趋势的预测,积极筹备气源,满足百姓用气的需求。推进老旧小区供气管网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大安全宣传与检查的力度,保障供气、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