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擅收装修保证金 市民可举报(图)

10.02.2015  14:25

  交了才给钥匙!这钱交的真没谱啊!

  2月9日,记者了解到,大东区一小区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时,强制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保证金。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该小区开发公司进行了查处,责令开发公司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业主。据有关部门介绍,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期间,不得向业主乱收保证金、管理费、服务费、电梯使用费等。购房者如果发现乱收费情况,可及时向96123市民服务热线或各区小区办举报。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位于大东区和睦南一路。去年10月份,小区开发公司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时,强制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保证金,不交就不能领新房钥匙。

  “当时业主们迫于无奈,都交了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大家想,反正装修后,开发公司也能退还。谁承想,事实却不是这样。”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很多业主房子已经装修完毕,家具都已经购置齐全。大家拿着装修保证金的发票去退1000元,可却被开发公司告知“必须等一年后才能退还”。

  无奈之下,1月下旬,该小区业主向96123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经市建委开发办调查核实,该小区乱收装修保证金问题情况属实。经过协调,1月28日,开发公司已经将装修保证金1000元退还业主。本报记者彭跃东

  拨打96123-4举报乱收费

  “物业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属于乱收费,用户完全可以拒绝交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市房产局小区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期间,不得强制业主选择指定的装修、运输、安装等队伍及电器、建材等供应商,不得向业主乱收保证金、管理费、服务费、电梯使用费等,不得限制业主合理使用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上述行为时,由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市民如果发现物业公司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96123-4举报。

   各区小区办投诉电话

  和平区 83303037

  沈河区 22916077

  大东区 24834805

  铁西区 85866932

  皇姑区 86408700

  于洪区 25320698

  浑南区 24208397

  沈北新区 89604277

  苏家屯区 89129855

  经济技术开发区 2537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