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本科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再就业
25.02.2016 09:5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就业后可办理落户。非沈阳户口或户口在沈阳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户口落户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和市毕业生集体户口。这是2月24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工作人员做客沈阳网,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作出的权威解读。
2016年沈阳市预计接收高校毕业生7万人左右,就业率不低于去年(94.6%)。那么高校毕业生落户沈阳的程序是什么?
据介绍,将户口落入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的,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办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然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市毕业生集体户口的,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开具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收取落户材料后交予公安局驻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员办理。
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到沈阳市,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是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参加就业见习,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区、县(市)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想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各区县人才中心登记查询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此外,沈阳市人才市场每周二都举办就业见习单位双选会。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韩冰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5.02.201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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