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动车业务可就近办理

14.11.2015  10:26

   市车管所暂停机动车上线检测

  11月13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此前因沈大路高架桥施工临时转移到其他场所的部分机动车业务,定于11月16日起全部撤回车管所办理,但保留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原有机动车业务种类,群众可就近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

  调整后的各网点地址及可办理机动车业务种类通知如下:

   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受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包括国产大型、小型机动车和进口机动车)、转入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以及补换牌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委托检验通知书等业务。

  办理提示:由于车管所院内机动车检测站关闭,无法提供机动车上线检测服务,需要上线检测的车辆可到全市任意一家机动车检车站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单》后再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二手车市场和检测站业务不变

   各二手车市场和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1.沈阳二手车交易市场(金宝台)服务站:受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含合并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机动车年度安全检验、新车上线检测、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

  2.沈阳中晨二手车市场服务站:受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含合并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年度安全检验;新车上线检测;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

  3.沈阳新塔湾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服务站:受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等。

  4.沈阳万悦二手车市场服务站:受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含合并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等。

  5.沈阳肇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服务站:受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含合并抵押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年度安全检验、新车上线检测、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该站还可办小型货车新车注册等。

  6.沈阳市汽车检测中心(四台子)服务站: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含合并抵押登记)、机动车年度安全检验、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等。

  私家车注册可在区县分所办理

  部分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

  受理国产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含合并抵押登记)的车管分所包括:浑南(东陵)大队车管分所;于洪大队车管分所;苏家屯大队车管分所;沈北大队车管分所;开发区大队车管分所,该站还可办小型货车新车注册业务。在各大队车管分所办理业务的群众需携带汽车生产厂家随车配备的车辆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条。

   办理提示:

  1.车管所、区大队车管分所和二手车市场服务站可提供“10选1”选号,在各汽车销售4S店服务站可提供“20选1”选号,选号后可当场领取机动车号牌。

  2.办理新车注册的车主,请携带好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购置税完税证明等手续(货车及部分特种车辆还需提交机动车上线检查合格证明),经车辆外检查验后到受理窗口完成登记,并选定号牌号码后,即可当场核发机动车号牌,车管所将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3.办理转移登记(市内过户)的车主,请携带好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二手机动车交易发票等手续。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96318888

  4.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车主到车管所办理,请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到业务窗口受理,缴纳工本费后拍摄车辆标准照片并将照片提交原业务窗口,车管所将在1个工作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车主可自行领取行驶证或自愿选择邮递服务。

  5.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车主到车管所办理,请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到业务窗口受理。

  6.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以代替《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车管所业务咨询及办理电话:9631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