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正式调整二手房落户政策
10.08.2018 06:12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沈阳正式调整二手房落户政策
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也能迁户口
8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沈阳市民购买二手房,不用等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结就可以迁移户口。
近日,针对部分户籍居民由于子女入学等原因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房屋不动产权证暂时未办理下来而无法迁移户口的问题,沈阳市公安局从便民利民、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的实际出发,决定对户籍居民购买二手房落户政策进行调整。在原有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放开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限制,购买二手房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购房大发票(《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房产交易申报表》和《房地产登记受理凭证》等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李波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0.08.2018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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