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每个座位投保高于国标10万元

11.09.2015  15:03

  9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施行。今后,沈阳市所有校车要安装卫星实时监控系统,每个座位投保不低于50万元。

  据沈阳市教育局安全处处长关英介绍,由地方政府出台对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这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沈阳市在国家校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客运企业保险实际情况,在全国不低于40万元的基础上要求沈阳市校车交强险投保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每个座位不低于50万元。该规定明确,所有校车都要安装卫星实时监控系统,便于沈阳市各区、县(市)的教育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

  沈阳市目前农村地区共有校车1224辆,其中90%以上达到国家标准。到今年底,未达标校车将全部更新为国家标准校车。过去由各区制定标准的城区内的校车,全部纳入国家标准校车管理范围。本规定下发后,各区相关部门将开始进行标准校车招标并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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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运营单位的门槛

  《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对沈阳市准备申请成为校车运营单位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拟申请企业的注册资金要在500万元以上,要拥有在本市注册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50台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在两个区、县(市)以上区域运营的单位,应当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100台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同时要求,每辆校车要配备有1名校车驾驶人员。申请成为校车运营单位,可参与该区、县(市)组织的校车服务招标,中标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校车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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