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10.5亿财政支农资金投向四领域

18.05.2018  12:53

  5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沈阳市安排支持“三农”发展财政资金110.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攻坚、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其中包括支持建设1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在23个村试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设1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2.774万户改厕工程等。今年一季度,财政支农资金已支出48.9亿元。

  据了解,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今年沈阳市财政将支持建设1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治理面积13933公顷,涉及8个项目区县(市);支持设施农业、高效特色种植, 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支持农业科技发展,实施粮油高产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引领工程;支持农产品电商发展,鼓励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发展农产品线上交易等。

  扶贫攻坚方面,包括支持区县(市)因地制宜实施到户扶贫、产业扶贫、产业扶贫示范、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互助式扶贫等项目;在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政策内个人自付部分按70%比例实施门诊特慢病救助和住院救助;支持新民、辽中学校校舍建设及设备采购,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的农村住房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等。

  沈阳市还将采取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支持设施农业提质增效、特色作物种植、优质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等项目,促进优质高效、健康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绿色生产发展;支持农村造林工程、寒富苹果发展、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等,全面提升林业、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今年,沈阳市安排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择23个试点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支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按照不低于农村居民42元/人标准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对农村公共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进行维护以及村内环境卫生管护。同时,沈阳市还确定修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363.5公里、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9个、实施2.774万户改厕工程等。  

      (记者 金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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