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61家游泳馆过筛子 6家不合格
炎热的酷夏,不少市民选择前往游泳场所消暑纳凉。近日,沈阳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61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测结果显示,在抽检的全部游泳场所中,各项指标均合格的有55家,合格率为90.2%。其余6家游泳场所的卫生情况或多或少出现了问题。
游泳池卫生不合格将影响健康
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重点检查了全市61家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持证情况、泳池水循环过滤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和卫生检测情况等。检测项目包括游泳池水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浸脚池水余氯共七项。
其中,沈阳富丽华大酒店有限公司(莫森泰姆健身中心)、沈阳金冠热带雨林健身休闲酒店有限公司、沈阳祖彩供热发展有限公司北约客维景大酒店、海韵锦江国际酒店游泳馆、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沈阳格林天沐温泉度假有限公司6家游泳场所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游泳场所还存在泳池补充新水量不足、不使用强制喷淋设施和浸脚池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余氯不达标,易传播皮肤病
泳池水余氯不达标到底对市民的身体有何影响?为何泳池水的pH值需保持在6.5~8.5之间?
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游泳池如果消毒不到位,余氯小于标准值,水中就会繁殖大量细菌,容易导致红眼病、皮肤病等传染病的传播。如果游泳池内游离性余氯超标,会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对人体的皮肤黏膜造成伤害。为了消毒剂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泳池水的pH值要控制在标准值6.5~8.5之间,不给细菌和微生物繁殖的机会,减少水变质的可能。
游泳场所有卫生安全隐患
可举报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游泳健身场所的时候,应关注游泳场所内是否公示有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在进入泳池前是否有强制喷淋;浸脚池水是否强制通过,是否符合长不小于2m、宽度与走道相同、深度20cm的要求;泳池水是否浑浊,是否有漂浮物或其他杂物;游泳场所内是否定时公示泳池水温、pH值和余氯值。
如果市民发现游泳场所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或危害市民身体健康,应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沈阳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22890588。
看看这6家到底哪不合格
沈阳富丽华大酒店有限公司(莫森泰姆健身中心):泳池水余氯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浸脚池水余氯不达标。
沈阳金冠热带雨林健身休闲酒店有限公司:泳池水余氯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浸脚池水余氯不达标。
沈阳祖彩供热发展有限公司北约客维景大酒店:泳池水余氯不达标。
海韵锦江国际酒店游泳馆:泳池水PH值9.25超标。
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泳池水余氯超标。
沈阳格林天沐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细菌总数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