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制宣传日活动举行
08.12.2015 08:59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沈阳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纪念活动在龙之梦举办。
此次活动突出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沈阳”的主题,分为宪法宣誓、颁奖、法治文艺演出和法律咨询四个部分。来自大东区公、检、法、司系统的40名政法干警代表沈阳市全体司法和执法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全市20名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被授予“纪念普法30周年”纪念章。
30年来,沈阳市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城市、国家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先进城市的殊荣;大东区、和平区获评“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区县;大东区莱茵河畔社区、于洪区光辉街道开隆村和辽中县冷子堡镇金山堡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吕良德)
编辑: zfw09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08.12.2015 08:5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