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院公布58条刑事庭审意见防冤错案发生

02.09.2017  05:54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王立军实习生侯奕冰)9月1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58条关于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试行)实施意见,加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此同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就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签发会议纪要,规范市场集资行为,构建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特意邀请沈阳市律师协会一同就推进重大、疑难、复杂的普通程序一审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问题进行参与文件的起草和修订。该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操作程序,防范冤错案件发生。同时,规范庭审质证规程,进一步完善证据认定标准。明确了书证、物证、证言的质证程序以及认定标准,特别是技侦证据的移送与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