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业“晒账本” 多爱晒“亏损”

13.01.2016  16:51

新年伊始,一些物业公司开始在小区内公布去年物业收支情况。1月12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目前,物业晒账本,绝大多数晒的都是亏损账。

对此,很多市民提出质疑:“既然大多数物业公司干的都是赔本买卖,为啥很少有放弃不干的呢?”

最近,铁西区保工街某大型小区物业公司公布了去年的收支情况,声称“亏损30万元”。

“这个账本有猫腻,支出账很细,但收入账却粗枝大叶,很多收入没有公布。”细心的业主们发现,物业公司公布的收入账中,只有物业费收缴情况,至于园区停车费、广告等费用,根本没公示。

“物业公司究竟亏损在哪,谁也看不明白!”小区业主张先生表示。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公示报告,重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包括整个会计期间内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物业经营收支情况;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以及业主累计欠费情况等。

另一项是物业服务项目的收支明细表。比如,“办公费用”一栏就要详细填写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培训费、社区文化费、服装费、财务费、书报费等相关费用及客服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收支情况报告提供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报告义务、不配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应当将此行为载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并扣减企业信用分10分。相关规定显示,在一个记分年度内,所扣分数超过15分的,对其不予信用评定,物业协会将对其提出通报批评。所扣分数超过20分的,除对其不予信用评定和通报批评外,禁止企业两年内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和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