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保与公安联手对数据造假“零容忍”
擅自篡改、做阴阳台账、给监测探头“戴口罩”……日前,有媒体曝光了一些企业对环保数据进行造假的“障眼法”,针对这样的现象,2月14日,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沈阳环保与公安已经联手,对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数据造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擅自篡改、伪造监控数据”
上限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报道称,南方一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一印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分析仪器上的历史数据与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上的数据不符,经查明,该企业委托运维单位远程登录企业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擅自篡改数据,修改、删除操作日志。
最终,环保部门作出罚款数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2016年,在南方某省环保部门的检查中,一公司的采样管路已多处严重堵塞,无法抽取水样,COD自动监测仪器对储样瓶内残留水样重复分析检测,近期历史数据波动小,涉嫌伪造监测数据与篡改仪器参数。环保部门对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擅自拆除、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依法严肃处理。
对此,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若发现这样的现象,除依法实施上限处罚外,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拘留。
“不及时公布数据企图隐瞒”
欺瞒不了
为避免暴露污染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污染数据,让公众无从监督。
南方一城市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在对一家企业在线设施检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污染物测定仪器的历史监测数据中有一个“552.4mg/L”的超标数据,但是这个数据并没有在与环保部门相连接的在线监控平台中显示出来,而是自动被上一个时段的未超标数据所替代。
经过测试,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仪器是可以正常监测、显示超标数据,而出现上述“奇怪”现象的原因是有人弄虚作假,采用了特殊的设置导致数据采集仪器只能显示未超标的数据,并自作聪明地删除了操作日志。这家企业面临的严厉处罚是可想而知的。
沈阳市环保局提示沈阳企业,不及时公布数据企图隐瞒是瞒不了的,一经发现,将会面临极为严厉的处罚。
“做阴阳台账躲避监管”
后果严重
有媒体报道,南方省市的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中,有一些企业选择以“无中生有”的虚假数据台账瞒骗环保部门。
监察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家化工厂的在线污染物测定仪器已经损坏,无法正常采集水样,而且已经缺失半个月的监测数据,但在运维台账中却显示均有运维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此外,监察人员还发现记录里明明显示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却填下了仪器比对正常的监测结果数据。
对此,两名运维人员承认,他们只到企业现场运维了一次,而其他的运维记录和质控样比对的监测数据全是两人凭空捏造的,为的是既能应付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公司的处罚,又能在过年期间轻轻松松放一个大假。
备有两本数据台账,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另一本是经过整理的数据,也就是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这样的企业,一经查实,将面临着严厉的处罚。”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数据达标自设“标准”
绝不姑息
按照我国环保法有关规定,要求企业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其中,新环保法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但有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污染程度,量体裁衣,自设“标准”。据公开的信息显示,南方一省就有多家企业被环保部门通报。这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中部分企业存在自行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因子不全、公开信息不完整、公开信息与监测方案不一致等问题。
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重点污染企业排污信息要按国家要求进行公示,一经发现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与公开信息不一致、或者监测因子不全现象,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
过不了关
为应付检查,一些企业会提前截断污水,增设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检验水箱,从而使数据达标。环保部门公布的信息显示,2015年下半年,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实8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其中,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经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分院多次排水实验测试,该厂出水流量计实验误差超出最大允许误差,流量计涉嫌造假,按该厂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处理量推算,该厂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可达近2000万元。
对此,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涉嫌出水流量计作假、骗取巨额污水处理费用等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于2015年10月24日对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若发现这样的现象,将绝不容忍,一定会追究到底。
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环保与公安联手亮剑,向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说“不”!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难以蒙混过关,最终都将面临最为严厉的处罚,严重者还将入刑。为了沈阳的环境改善,企业应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而不应有任何侥幸心理。
与此同时,沈阳市环保局希望社会各界对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沈阳环境监察支队的举报邮箱
沈阳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的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
22528835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宏坤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