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沈阳环境保护阔步向前

15.02.2016  10:03

    环境问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引人关注,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在过去的2015年,沈阳市委和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并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

    这里,就让我们看看沈阳为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都做了些什么。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2015年是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阔步向前的一年。

    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和东北地区率先启动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成为国家生态红线管控试点。

    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个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构建“1+3”生态红线管理制度体系。

    卧龙湖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国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稳步推进大东汽车城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大东区汽车城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的批复。

    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2015年  ,沈阳市污染减排与“蓝天行动”、“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辽河、浑河、蒲河三大流域污染治理”等一系列环境治理工作统筹开展,实施1300多项减排工程,全面完成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减排目标。

    水环境建设及综合整治工作

    完善了干流和支流河水质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和考核办法

    根据沈阳市实际,结合省环保厅下发的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调整完善了沈阳市水质考核细则,主要依据水质变化情况、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落实了“河湖长”制,强化区、县(市)政府责任,各区、县(市)制定了支流河整治年度计划,实现一河一策,并将此纳入区县(市)政绩考核。切实发挥督促相关区、县(市)政府加大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力度作用。巩固了辽河流域治理成果,开展重点支流河综合整治。以水质达标困难的重点支流河为突破口,突出改善细河,巩固蒲河,全面推进小流域治理。协调推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展细河、满堂河等支流河综合整治,采取污水截流、河道清淤、景观化建设、两岸环境综合整治等多种手段改善小流域水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南北运河排污口调查及北运河水环境整治工作。

    推动实施“十二五”规划项目

    达到国家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考核目标要求

    落实水系治理工程项目,协调推动重点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致函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落实2015年流域治理计划,并多次调度在建规划内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协调推进相关区县(市)政府实施法库经济区、道义二期污水处理厂等在建和拟建规划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国家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考核目标。

    强化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

    强化了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对全市29座污水处理厂指派专人负责监督巡查,实行动态在线监测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推动西部、北部、仙女河、沈水湾等4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积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发后,沈阳市环保局认真研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于2015年6月组织开展全市大小河流、工业源、“十小”企业、十大行业等专项调查,摸清环境污染底数,制定完成了沈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统一工作部署,沈阳市从2011年开始开展李官等18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自2013年开始,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扩展到地级以下,实现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全覆盖。2015年年底前,沈阳市已顺利完成2015年地级以上及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6大措施

    治理大气环境

    强化能源结构调整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完成2.25万户棚户区改造工程和60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全年燃煤总量下降130万吨。

    优化供热结构

    强化燃煤锅炉管理

    完成50个老旧小区暖房子改造任务。全年完成530台拆除小锅炉工作,拆除民用供热废弃烟囱134根。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实现绿标区主干道全程电子监控,对违规黄标车查处率达到100%。加强油品质量管控,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替代工作。全年淘汰黄标及老旧车辆33614台,采购500台新能源公交车。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和燃气汽车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加气站建设,完成26座加气站新建工作。

    严控管控扬尘污染

    加强道路湿式吸扫比例,强化对全市1148个建筑工地、105个房屋征收工地、21个公路施工工地、253个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建立违规退出机制。

    全面治理工业污染

    完成46个火电企业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以及135台燃煤锅炉的除尘器升级改造和110台锅炉的脱硫改造工作。市属殡仪馆火化机和祭祀焚烧炉实现100%安装烟气集中收集系统和高效除尘设施。

    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发方面的重大项目列入当年科技计划比例同比增加80%。

      噪声辐射与固废管理同步推进

    印发了《2015年沈阳市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提高沈阳市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效率,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噪声扰民。

    集中整治问题突出的固定噪声源和封闭小区周边噪声环境,有效地改善区域噪声环境质量。沈阳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限制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和装修作业的通告》等多种措施,确保全市安静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核安全意识。

    全面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明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开展辐射工作单位年度评估工作,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切实强化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配合监察部门加大对涉刑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率先建立了污水厂污泥处置环境监管电子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了沈阳市污泥物联网管理,加强污泥处置厂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运行。全面启动沈阳市污染场地示范工程,修复一批污染场地,助推沈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重点环保项目建设进展迅速

    全面加强对沈阳市已建成运行的29座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的日处理能力1万吨(含)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29座(其中15万吨以上的大型污水厂5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了235.5万吨,平均日实际处理污水200余万吨。在全市具备运行条件的29座污水厂中,26座基本实现了稳定运行,于洪沙岭和造化2座污水处理厂处于试运行状态。

    全力推进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按照蒲河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及省政府确定的大浑太治理计划,截至2015年底,全市尚有7座在建污水处理厂。其中:

    ●于洪永安新城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调试;

    ●蒲河新城道义污水厂(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深度处理工程已于10月底建设完成,已试运行;

    ●辽中近海污水处理厂处于收尾阶段。

    ●西部二期主体工程已完成清水调试。

    协调推进2015年老虎冲垃圾填埋场除臭工程、大辛垃圾填埋场除臭工程(一期)、西部污泥厂500吨污泥技改工程、新城子30万吨铬渣处理项目拆除工程等市城建计划工程项目。

    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A  优化审批程序

    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2015年沈阳市环保局继续简化房地产项目环评审批,继续对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缩时限”、“不评估”、  “免监测”的政策,为开发商节省时间,节约办事成本,2015年全市有10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受益,有力地推进区域经济建设。

    B  继续试行环评豁免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名录中未明确环评类别及环境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项目进行细化,继续对电力、道路交通等七大类51项项目试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政策。今年,全市有230个项目享受豁免政策,极大减轻企业负担,有力地推动沈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C  科学划分“环评审批权限

    按照“应放尽放”、“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下放环保审批权限。除省环保厅要求沈阳市保留的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造纸类、燃煤锅炉等报告书类项目外,其余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市),并对沈阳市铁西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区(含沈抚新城)等开发区享有市级审批权限,有力地促进了沈阳市社会经济发展。

    D  规范环评审批程序

    对全市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信息进行公开,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权。深入开展了中介服务规范工作,规范了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环评机构管理的通知》,从加强环评机构资质、人员、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规范环评从业行为,促进环评机构健康发展,为沈阳市环保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E  优化重点项目环保审批服务

    采取主动上门服务、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特事特办的工作新模式,定期调度、跟踪督办,协同推进项目环评审批进展。深入开展“双进双解”  帮扶活动,对沈北新区45个企业的重点项目进行帮扶指导,做到责任到人。对于国家和省审的重大项目,开辟“特殊服务通道”。对通用北盛、宝马、地铁四号线等30余个重大项目,提供“  保姆”式服务,有效地推进环评审批验收工作,保证了全市重大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通讯员  文武  魏爽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