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梯故障物业管理原因占六成

26.09.2017  08:55

  日前,沈阳市对外发布了《沈阳市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目前,在全市发生的电梯故障中,物业管理原因导致的占60%。沈阳市将通过风险评估、安全检测和“互联网+公共服务”等手段,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电梯的安全隐患。

   数据:六成电梯故障因物业管理原因导致

  2000年前,沈阳市的电梯总量不到1万台。从2005年开始,年增0.5万台,至2016年底,全市电梯总量5.8万台。2015年至今,全市发生电梯的特种设备事故3起,死亡2人,万台设备死亡率在0.34%。

  目前,在全市发生的电梯故障中,物业管理原因导致的占60%,乘客违规使用占15%,维保不当占15%,安装质量占5%,制造质量占5%。

  目前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大部分是由物业公司管理,部分物业公司存在为了节省成本,以修代保,致使电梯不能按期维护保养,故障频发。按规定,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能通过年度定期检验的住宅小区电梯,如发现继续使用,监察人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使用,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优胜劣汰。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帮助居民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正当权益,通过启动住房维修基金及时修理电梯,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乘电梯遇险有望获保险赔偿

  沈阳市将通过风险评估、安全检测和“互联网+公共服务”等手段,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电梯的安全隐患。

  投保后的电梯出现了安全事故谁来赔偿呢?据了解,沈阳市的电梯责任保险工作,于去年初在浑南区试点运行,主要险种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费基础费用为100元/部。

  电梯检验合格后,要将保险标志和使用标志一同粘贴在电梯显著位置。根据电梯的类型、使用层数、使用年限、使用场所的不同,保费在每台120元至380元不等。一旦发生电梯事故,保险公司将履行赔偿,最大程度控制事故损失,伤者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因电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伤残也会得到经济补偿。

   加快老旧小区住宅电梯更新

  全市鼓励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参加责任保险。已于去年出台住宅电梯维修更新改造的行动计划,对全市2000年以前交付使用的无维修资金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510台电梯,分批次进行更新、改造。对2000年6月29日以后安装使用、已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从根本上消除电梯故障及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需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向物业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的,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