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破解优化营商环境“方程式”

04.06.2016  15:53
没有授权不得“乱检查” 不是故意违法“首违不罚” 涉企投诉及办结纳入绩效考核

  6月3日,沈阳市召开全市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会议,会上发布的一波波便企利民的利好消息扑面而来。以制度供给优化营商环境,沈阳多措并举不断破解着优化营商环境的“方程式”。

  权力放得开

  简政放权让企业“有感觉”

  2013年以来,沈阳市已先后取消下放981项行政职权。年底前,针对企业和项目单位集中反映的需求,还将再下放一批行政职权。据介绍,除省环保厅要求的煤炭、电力等12类需编制环评报告的建设项目外,市环保局将其他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市);市外经贸局年底前将对外贸易经营备案和加工贸易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市);市建委将进一步精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审批要件。

  为确保权力接得住、放得开、管得好,沈阳市加快以事前审批为主的监管方式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模式转变,切实让企业“有感觉”。

  杜绝乱检查

  未获授权者不得实施检查

  5月24日,市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详尽列出今年行政执法检查清单,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检查具体事项、法律依据等一应俱全。

  据了解,市营商环境办近期调研中,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随意检查和重复检查,甚至把检查作为权力寻租的机会。行政执法检查清单的发布,则杜绝了乱检查现象。今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一律不得实施检查;有检查职权的部门,必须履行审核批准程序后,才能实施检查。

  杜绝乱罚款

  不是故意违法“首违不罚”

  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沈阳将建立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据市法制办主任王武范介绍,今后,沈阳市对企业非故意的一般性行政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对必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则遵循“下限处罚”原则。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必须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

  杜绝乱收费

  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市政府近日将公布清理减收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等6类收费清单,预计将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左右。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政策,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原则,全面优化收费政策,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全社会监督

  涉企投诉纳入绩效考核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执法部门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在当天的会上,全市确定了12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任了70名社会监督员。此外,沈阳市进一步畅通政府效能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并将涉企投诉案件及办结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市相关部门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追究一批。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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