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编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三年发展规划 国企持有房源将占租房市场10%
作为我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优化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支持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新市民由购房消费向租房消费转变。
2017年,住建部确定沈阳市等12个城市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为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有效供给不足、租赁关系不稳定、承租人“购租同权”等三个问题,2017年7月,沈阳市出台《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沈阳市将搭建一个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培育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公司,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等。同时,计划出台支持租赁住房消费的税收和公积金优惠政策、优化公租房管理、建立住房租赁企业退出机制、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拓宽房地产租赁机构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等配套政策措施。
据了解,今年,沈阳市将继续完善平台和规范租赁市场。第一,为增强市民使用平台的便利性、安全感,沈阳市将开发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2.0版,增加支付结算、快捷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功能。第二,为积极培育和壮大各类市场供给主体,沈阳市将编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年)》,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继续以“购、改、建”等方式增持租赁房源,力争到2020年时持有租赁房源占全部租赁市场增量的20%、总量的10%。同时,引导开发企业由单一销售模式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今年沈阳市将新增10家开发企业、10家物业服务企业扩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发展,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第三,沈阳市还将规范房产中介执业行为,化解租赁矛盾纠纷。2018年,沈阳市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覆盖率将达到100%。沈阳市将每半年发布一次住房租赁市场租金参考价,维护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