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 (八)

16.10.2015  12:12
核心提示

  自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沈阳市正在走出一条“责任分担,政策推动,产业治霾”的新路子。

  今天,就让我们看看和平区蓝天行动四个月的成绩单吧!

  和平区:启动十大举措推进蓝天行动

  自4月28日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之后,和平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展开落实工作,全面推进蓝天行动的实施。

  “十大举措”全面启动 

 

  和平区委、区政府把蓝天行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到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和落实,在政府日常工作体系中形成常态,并决定召开区蓝天行动大会,结合区情提出了更高更严的举措:

1          完成时限提前                            一些重要指标拟定到2016年全部完成,尤其是2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工作。

2          考核更加严厉                            通过区蓝天行动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利,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2年内不予提拔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党政一把取消年度绩效奖,主管区长负连带责任取消年度绩效奖。

3          责任分工更具体                        责任主体部门与配合部门对承担的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工程),每项任务,直至到人。

4          提升大会规格                            强化组织领导,会议由一把区长主持,区委书记讲话。同时成立领导小组,所有区长列入领导小组成员。

5          扩大会议规模                            政府所有副区长,政府所有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区内所有涉及蓝天行动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区市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区人大、政协代表,区责任部门承担蓝天行动任务的所有人员参加会议。

6          加强日常督导                            区委半年、政府每季,领导小组每月对蓝天工程工作进行调度,编制简报,建立通报制度。由政府办、协同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蓝天行动日常督导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7          扩大责任状签定范围                层层落实责任,针对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单位签定拆除或使用清洁能源承诺书;20吨以上燃煤锅炉单位签定环保设施改造或升级承诺书。

8          扩大环保义务监督员范围        每个街道不少于10人,每个社区(行政村)不少于1人。

9          加大资金保障                            拨付了蓝天行动启动资金;制定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奖励政策;重点项目预算列支,优先拨付。

10        建立公开公示制度                    要求所有政府职责单位与所属具体落实部门主要领导签定目标责任状,按照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倒排工期,并定期公开公示,逐月向领导小组汇报落实举措,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抓三促”  扎实推进

  和平区委、区政府将蓝天行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力,通过“三抓三促”,全面推进蓝天行动的实施,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1.实行严格的考核与责任追究体系。

  和平区委、区政府颁布了《区蓝天行动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审计局正在研究制定强化审计监督相关政策,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项目,并逐年加大审计比重;考评办将生态环保和蓝天行动工作纳入政府千分绩效考核范畴,在上年基础上提高考核分值。对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未完成环保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在评优评先、干部选拔、融资信贷等认定、参选中,实施一票否决。

  2.组织机构日趋完善。

  和平环保分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部门,首家建立了大气环境管理科,专门负责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建立起QQ工作群等现代化通讯工作机制,对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3.各部门高度重视,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和平区委、区政府关于蓝天行动的总体部署,全区39个责任单位和部门成立了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蓝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指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指导下步工作的顺利开展。

  4.教育局率先启动蓝天行动。

  在全区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纳入课表,保证课程质量。同时,南宁幼儿园等单位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程已开工实施。房产局、城管局等部门亦先后启动了蓝天行动,全面开展推进工作。

  5.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

  6月5日,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南湖街道文化路社区隆重召开了环保义务监督员受聘仪式,来自于13个街道107个社区(村)的153名代表被正式聘请为环保义务监督员。

  1.燃煤锅炉改造工程。

  区政府勇于加压,提出了提前一年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的新目标,各相关部门面对小锅炉多、大热源少、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任务艰巨的区情实际,积极采取以煤改清洁能源、加大20吨以燃煤锅炉改造及拆小并大等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环保部门开展能源消耗调查,并组织驻区相关单位召开煤改清洁能源专题会议,以非社会化专业供暖单位为重点,2015年底前,市属以下公立医院和区属教育系统燃煤锅炉全部改为清洁能源。2016年底,在洗浴、宾馆类行业中逐步逐批取缔生产用20吨以下燃煤锅炉。通过前期大量工作,今年将有9家17台总吨位55吨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截至目前,1家已完工,2家已开工,1家已招标完毕,3家进行到招投标阶段,2家正在做设计。

  二是全力推进20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作。环保部门为做好该项工作,主管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基层锅炉房进行现场核实,主动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宣讲环保政策,督促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改造任务。目前,和平房产局供暖公司5台改造工程已进入招投标阶段;沈阳广宇供热公司总参锅炉房3台、沈阳音乐学院2台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是供暖锅炉拆小并大工作。面对50座锅炉房92台锅炉拆小并大任务指标,房产部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拟拆除锅炉房名单,采取先易后难、先国有后民营的方法,一通过动员单位自联,联合自有锅炉房;二协调供暖企业之间互联;三对供暖企业进行面积置换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拆除联网工作。目前联到大型热网签完合同13座(其中开工8座,正在办手续5座),动迁5座,基本谈妥准备签协议18座,正在谈21座(其中公用集团14座),共涉及锅炉房57座,联网面积400多万平方米。

  2.控制扬尘污染工程。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全区现有77个建筑项目,59个在建工地,总面积约675万平方米,区城建局全面启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

  二是环保部门召开了区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大会。5月22日环保分局组织召开全区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大会,积极配合执法、城建等部门强化易生尘物料实施绿色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三是加强道路扬尘及易扬尘物料堆的管理。城管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全区精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绿化建设。实施了长白六路景观步行街及绿化栽植工程,新增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同时正在积极推进满融地区迎春街、桂花街绿化工程。

  五是严控非建成区露天焚烧。区农办和浑河站西街道办事处增加了对满融地区百姓种植区及春秋两季易燃烧的秸秆、农作物、园林废物区域巡查频次,对重点燃烧秸秆和农民烧荒的部位进行重点防范。5-7月份,共出动巡防队员1700人次,车辆113台次。

  3.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工程。

  一是实行公交车改造,出租车更新。交通分局严格把关,实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箱式货车运行,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

  二是交警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绿标区管控。组织警力对辖区内黄标机动车走绿标路进行集中整治,对违章驶入的黄标车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商部门从6月起开展了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了区内9个加油站,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控不达标油品在市场流通。

  1.组织专项执法大检查。

  环保部门通过组织日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集中检查,采取包片排查和交叉抽查的形式,加大大气污染源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重点检查大气污染源脱硫、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及易生尘物料的覆盖情况。交通分局、房产局、执法分局等部门亦依据各自职责与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限对相关违法行动进行严查严管,坚决制止各类大气污染行为。

  2.公安分局驻环保分局警务站正式挂牌。

  为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公安分局与环保分局执法联动“七项机制”工作规范正式实施,公安分局驻环保分局警务站标牌已挂进环保分局。两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3.六部门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由环保分局牵头,公安、城建、城管、行政执法、征收办等6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于7月22日对驻区混凝土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对存在易扬尘物料未覆盖企业现场责令整改。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特约记者  耿子威 苗树林、张文魁  摄影   魏爽  制图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