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 (十七)
自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沈阳市正在走出一条“责任分担,政策推动,产业治霾”的新路子。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法库县蓝天行动四个月的成绩单吧!
为认真贯彻沈阳市蓝天行动会议精神,法库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长效机制,确保蓝天工程行动落到实处。在认真分析法库县面临的环保形势基础上,针对全县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状况,5月21日,召开了全县蓝天行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法库县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蓝天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法库县蓝天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同时将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作为2015年法库县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启动。
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产业园区和相关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中共法库县委、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县绩效考评办将蓝天行动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县绩效考核,并已经进行了上半年绩效考评打分。全县形成了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蓝天行动的顺利开展。
实行目标管理
建环保长效机制
法库县以实施“蓝天行动”为契机,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蓝天行动工作的全局性和深层次问题,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不断提升环保工作整体水平。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法库县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乡(镇)相关负责人例会,协调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治理等问题,统筹《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实施。建立了由县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实行目标管理
明确各部门是实施蓝天行动的责任主体,根据《方案》及控制目标,确定各部门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与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方案》中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有保障。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部门严格遵守县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密切配合,建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强化了道路扬尘监管和加大了对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
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方案》有关考核办法,对各有关单位实施年度考核。对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采取考评扣分、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取缔关闭。
法库县:全县齐抓共管护卫蓝天
突出重点
实施六大工程
实施“蓝天行动”,就是要集中精力,集中财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带动全县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法库县按照《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一些重点工程: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工程
在提高县域环境管理水平和产业合理布局基础上,认真分析法库县的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做好规划,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把县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不断拓展环保管理领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将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淘汰落后产能和减排工程
为有效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问题,结合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狠抓老污染源,特别是对重污染行业的治理。对现有的工业污染源进行分类处置,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缔、淘汰的企业坚决按期淘汰、关闭、拆除设施,突出解决陶瓷行业工业污染问题。对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违法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停产,通过补审后符合环保要求的,必须限期全部建成合格的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投产。加强对污染源的全过程监控,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均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形成污染源监控网络系统。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实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锅炉窑炉企业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治污效率,确保二氧化硫、大气颗粒物排放稳定达标。目前43家陶瓷企业已基本完成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并完成料场建设面积26.8万平方米。大唐、泰一,金明佳、新东方共4家9条生产线使用科达煤制气。对工业企业厂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物料贮存、运输、基建施工等环节实施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长期贮存煤炭、渣土、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起尘物质的场所,建设有收尘设备的全面密封料仓、料库;对临时性贮存场所建设围挡或围墙,并采取覆盖防尘措施;露天堆场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喷洒设备。散货运输采用密闭或有篷布覆盖的交通工具,装卸过程做到文明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喷湿、遮盖等有效降尘措施,严禁带尘带土出场。
扬尘污染治理工程
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监督管理,控制建设施工、物料堆场扬尘和渣土遗撒,开展裸露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建设工程施工场地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100%实现围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对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设施;确保建设工地(含市政、道路工程)、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覆盖率100%;对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实施密闭化、规范化管理。
集中供气供热工程
着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重污染企业积极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通过实施调兵山煤矸石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工程。新建供热主管网1583米,实现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拆除20吨位以下小锅炉共计36座。
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不得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现有燃煤锅炉,减少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
城市绿化工程
结合城市发展和工业布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继续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城市道路实施机械化洒水清扫,城市主次干道定时洒水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特约记者 耿子威 宏坤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