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 (十)

21.10.2015  15:31

  核心提示

  自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沈阳市正在走出一条“责任分担,政策推动,产业治霾”的新路子。

  今天,就让我们看看大东区蓝天行动四个月的成绩单吧!

  创新:规定动作+自选动作

  按照《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工作要求,大东区制定了《沈阳市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在做好沈阳市蓝天行动固有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又根据大东区的生产和生活特点,开展了具有大东特点的工作,比如大东区绿化工作、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焊接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餐饮油烟整治示范工作等。

  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制定燃煤总量控制规划,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制定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搬迁计划,禁止重点污染、搬迁企业新建项目,淘汰高能耗机电设备。截至目前,未审批该类项目。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已淘汰5台变压器、11台燃煤锅炉,抓紧落实区属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现已完成中山私立学校拆小并大工作,实验中学(八棵树校区)也已与环保产业集团签订改造协议。

  优化供热结构,强化燃煤锅炉的管理

  完成《大东区城市供热规划》制定工作,取消拆除联网项目的并网费,严禁40吨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房新增供热面积。拆除7座燃煤锅炉房和13台燃煤锅炉。占全年任务的56.5%。完成暖房工程56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42.3%。落实燃煤锅炉煤改清洁能源4家21台共计381吨,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其中2家列入市城建计划。另外,大东区德济医院、前进卫生院、沈阳实验中学(八棵树校区)、龙泉浴池、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已签订第三方购买服务协议,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已落实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一期工程4家19台共计1425吨。二期工程除尘升级改造1家3台共计195吨,烟气脱硫改造2家5台共计275吨。

  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指标是否达标的检查。因锅炉多数都是冬季供暖时使用,未使用的情况下,锅炉不能进行能效指标测试。目前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处,即二台子街道的前进浴池。现已停止使用,决定更换环保锅炉。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控加油站油气污染

  按照工作职责,大东区工商局制定了《大东区工商局关于实施蓝天行动加强油品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局机关相关科级单位及各工商所,要求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同时,大东工商局正积极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沟通,以取得上级业务部门对于蓝天行动工作中具体措施的批准和支持。

  对全区21家(其中民营加油站1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截至7月20日已经对区内11户民营加油站实施了油气回收监督改造,将按照油气回收改造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资质审核。下一步将重点对中石油和中石化所属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止管理办法》,对各建筑现场采取设立围挡、安装视频监控、裸露地面覆盖、建筑垃圾封闭式清运、物料堆防尘等措施。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抑尘常态化;完成8个拆迁工地设立围挡及残土覆盖工作;依法开展了露天堆放的煤场、砂场、水泥搅拌场等易扬尘单位建立了管理台帐,查处了南华、金地铂锐2处工地出口未覆盖、夹带泥沙等问题;开展运出车辆执法巡查,查处违规运输车辆4台,及时纠正未密闭加盖、乱排乱卸、沿途洒落等行为。

  大东区严格落实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制定了《大东区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根据责任分工,组织召开扬尘联合执法行动协调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要对企业、建筑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同时加强联动、综合整治,加大打击震慑力度。

  8月4日,环保大东分局联合公安大东分局、行政执法大东分局、交通大东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征收办、汽车城建设局、汽车城城管局、汽车城执法大队、汽车城征收办等10个单位对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人,车辆10台,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施工工地4家,限期整改4家,行政处罚1家。

  运用综合治理措施,全方位治理雾霾

  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完成禁止焚烧垃圾等工作方案,继续开展露天焚烧执法检查行动,切实加强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露天场所、及人口集中地区的巡查,严防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等行为发生;区城管部门规范环卫扫保行为,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清扫废物,打造公园落叶景观,对园林树叶实施生物归肥处理;区房产局已配合市房产局完成全区民用供热废弃烟囱的排查,已废弃烟囱合计11根,将根据市房产局拆除计划,实施拆除。

  由区农办牵头,制定了《大东区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加强禁烧宣传、组织清运、加大督查处罚力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明确了责任、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此项工作将在秋季作物秸秆产生时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完善环保政策,强化环保组织体系,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教育。区教育局已将环保教育课程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保证中小学环保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完善环保工作监督体系,招聘280名社区环保义务监督员,并对义务监督员开展环保基础知识培训,邀请沈阳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张志勇会长做环保义务监督专题讲座,提升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建立环保工作审计监督制度,区审计局成立专门的环保资源审计科,针对环保项目的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开展专门审计。落实了绿色采购制度,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蓝天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人社局将环保工作和蓝天行动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分值由10分提升到20分。

  大东区:开展具有大东特色的蓝天行动

  大东区自5月18日召开全区蓝天行动大会,启动蓝天行动工作以来,全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按照《沈阳市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治理燃煤污染、整治扬尘污染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联动,各司其责,全面推进大东区蓝天行动工作。截止到5月25日,全区44个责任部门,全部完成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各部门按照签订的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

  开展大东特色

  的蓝天行动

  开展绿色化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大东区创建生态文明区建设工作,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绿色化工作。全区共14个街道办事处,在10月底前每个街道办事处打造一条立体绿化示范街路和三个立体绿化示范社区。

  各街道办事处于5月底上报绿色化实施方案后,大东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街道办事处上报方案的情况,邀请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开展绿色化工作研讨会,形成了《大东区开展绿色化工作的建议》,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后,把绿色化创建纳入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工作。又于7月15日向各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补充报送立体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立体绿化的时间节点、实施细则。根据方案上报情况,绿色化工作将为全区打造14条共计约14000米的立体绿化生态示范街路和42个共计约60000米的社区立体绿化景观。现在,绿色化工作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打造油烟整治示范一条街

  按照《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大东区餐饮业分布状况,选定小什字街开展餐饮油烟整治示范工作。

  自5月18日大东区启动蓝天行动后,环保大东分局立即启动油烟整治示范工作。结合油烟扰民信访工作情况,6月15日制定完成《小什字街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实施方案》,并下发到沿街各餐饮企业,共下发整治通知65份。由环保大东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和信访科联合,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企业整改,下达限期治理20个,截至7月30日,70%的餐饮企业已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工作。计划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65家餐饮企业的油烟整治,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开展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焊接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

  为整治大气污染,大东区结合汽车产业园区的实际建设情况,开展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焊接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环保大东分局根据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环保审批情况,逐家进行调查,按照有无特征污染物、有无特征污染物治理设施、能否实现达标排放,进行详细统计,截至7月30日,已调查企业35个,下达限期治理35个。计划12月底前,完成全部入园企业焊接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实现工业废气达标排放。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特约记者  耿子威  张文魁摄影  宏坤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