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 (四)
自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沈阳市正在走出一条“责任分担,政策推动,产业治霾”的新路子。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沈阳蓝天行动四个月的成绩单吧!
市质监局:
不遗余力强化锅炉监管
按照沈阳市政府与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的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的相关要求,市质监局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积极予以落实。
强化锅炉监管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为加快淘汰落后锅炉,严控已淘汰、报废锅炉重新流入市场并继续使用,承压处协助经信委热力办起草了《沈阳市淘汰和报废锅炉处置回收管理办法》(2015年4月17日印发)。今后沈阳市淘汰、报废锅炉的管理将形成由经信委牵头,质监局、发改委、环保局、房产局按各自职责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进一步强化沈阳市锅炉生产企业落实产品出厂能效达标制度,保证锅炉产品能效达到规定指标要求。
确立新装锅炉投用能效准入关,在能效状况未达标前,登记机关不予核发锅炉使用证。市级登记机关已将能效要求列入锅炉使用登记审批要件,并协调各区、县(市)审批大厅分级落实。
编制2016~2018年部门预算,开展《沈阳市燃煤锅炉能效普查》,编制燃煤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普查报告,建立沈阳市燃煤锅炉能效监管数据库。
结合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工作,拟探索建立在用锅炉定期能效监测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锅炉能效监测公告,依法对长期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行政指令。
每月抽查成品油质量
沈阳市质监局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2015年上半年,每月组织对全市3家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的油品进行跟踪抽查,共抽查44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其中抽查车用乙醇汽油36批次,合格率为100%;监督抽查普通柴油8批次,合格率为100%,发布监督抽查通报2期,并在《沈阳日报》发布抽查结果。
强化油气回收设备计量监督
按照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阳市服务委、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质监局、沈阳市消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沈阳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沈阳市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安装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市质监局组织沈阳计量测试院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与筹备工作,现已完成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计量校准规范》的起草工作并已颁布实施,完成了油气回收装置校准用标准器及建标等技术准备工作。
市民政局:
火化机安装尾气处理装置
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市各殡仪馆和公墓负责人召开了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照市民政局与市政府签订的《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2015年度)》的内容,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蓝天行动各项要求迅速落实。
5月初,市民政局对全市10家殡仪馆和19家经营性公墓的火化机和祭祀焚烧炉是否达到蓝天行动任务要求进行了摸底排查。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争取解决安装高效除尘设备所需的改造资金,并得到了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
目前,全市10家殡仪馆、19家公墓共有高档火化机66台,祭祀焚烧区47处。火化机均已达到环保火化机的设计要求,其中沈阳市回龙岗革命公墓的15台高档火化机已全部安装了尾气处理装置,并正式投入使用,使用后的火化机可以有效去除二 英等有害气体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2家殡仪馆和3家公墓的祭祀焚烧区安装了自动化环保除尘设备和烟气集中收集系统11处,5家公墓被评为辽宁省生态公墓。
沈阳市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已经停止使用全部焚烧炉,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上坟烧纸、烧香,最大限度地降低大气污染,使墓区周边的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口恶
市工商局:
严厉查处油品掺杂使假违法行为
今年4月28日以来,沈阳市工商局按照《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区成品油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沈阳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成品油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对成品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为了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工商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整扶并举,重在规范”的工作原则,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确立了以治理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中掺杂使假非法行为、整顿成品油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在工作中,市工商局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多管齐下,集中治理。
1 加强配合,注重协调,与相关部门联手严把成品油质量关,彻底杜绝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掺杂、掺假行为;
2 对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哄抬油价等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欺诈行为;
3 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严格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制度,禁止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及个人经营成品油;
4 依法整治,区别对待,分类治理。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依照各自实际经营现状,该清除的清除,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5 积极与企业开展座谈,号召企业抓住成品油市场的大好形势,树立“品牌油”的经营理念,打造诚信品牌,并对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及时回访,特别是对无照经营单位帮助其完善各种手续,教育和引导其走上正规的经营之路;
6 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中心的作用,坚持防控结合,露头就打的治理原则,另一方面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市局与县、分局、工商所、成品油经营企业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成品油市场的规范有序;
7 加大对成品油市场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排查摸底,掌握线索和基础上,重点对全市成品油市场中的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抽检汽柴油242批次,其中合格216批次,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89%。目前对经销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正在依法处理中。
二、采取了以建立市县督导员制度等为手段的七项举措,加强成品油监管,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整顿了成品油经营秩序。
1 建立市县局督导员制度 市局及区、县局组建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成品油市场监管指导组,设立专职督导员,具体负责协调各自管辖范围的成品油市场监管督查工作;
2 建立工商所专管员制度 专管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成品油企业行使检查权、调查权等职权,并负责做好检查记录,完善检查台账,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3 建立成品油市场责任区监管机制 市局具体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下级专管员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基层工商所专管员是成品油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成品油企业监管台账、巡查记录、资料统计上报等工作;
4 建立成品油企业定期巡查制度 由市局以及各区、县局组建专门队伍,采取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效果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成品油企业开展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情况,解决问题;
5 建立成品油企业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监管不到位,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6 建立成品油企业监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就登记的基本信息、有效证照复印件、日常巡查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监管情况对社会公示;
7 建立上下联动制度 市局、区、县局及时将成品油登记注册的情况通报下传,便于基层掌握情况、监管到位;基层工商所将日常监管动态情况向上级登记机关反馈,实现了成品油监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特约记者 耿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