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规划太原街等三处空中连廊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徐月姣报道 沈阳太原街、东中街和北站北地区申请规划建设空中连廊,即连通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通道,将省去上下楼及过马路等麻烦,也能有效缓解地面交通压力。
日前,沈阳市政府公布《沈阳市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其中提到了上述三处空中连廊的规划申请,主要包括:香鑫置业(沈阳)公司申请跨越南宁街建设空中连廊,实现北约客办公楼与酒店的连通;中粮大悦城计划跨越大什字街建设空中连廊,扩大现有空中连廊规模。这是单个项目的建设情况,从系统和网络建设上看,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的总体发展势头强劲,皇姑区政府在最近编制北站北地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中也大面积引入空中连廊建设计划。
解读中还介绍,目前,空中连廊已经在大东区东中街中粮大悦城、和平区太原街温州城、铁西区九路市场等项目中得到实际应用,社会反映效果良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空中连廊的开发建设尚无完整可依据的管理办法,致使大部分已建空中连廊项目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在企业承担相关处罚压力的同时,也给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风险,因此才出台了《沈阳市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空中连廊是指位于地上二层及以上、联系建筑之间的连通设施,包括商业地块内部,商业地块与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文化娱乐休闲设施之间的连通项目。
《管理办法》明确了推进空中连廊开发建设,形成空中步行系统,是建设地上、地下及地面三位一体城市立体交通体系,缓解中心城区、特别是商业密集区交通压力的目标。
《管理办法》在规划土地方面明确规定,空中连廊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相关事项,以及空中连廊规划控制区土地出让要求等内容;明确了跨越市政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用地上的空中连廊可不办理土地处置手续;强调了空中连廊规划应当与城市商业区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快速道路系统规划、地下空间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市规划和国土部门负责空中连廊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在建设管理方面规定,跨越市政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上的空中连廊以市地下空间办名义办理相关手续,明确了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的计划编制、方案审查、组织建设、竣工验收、使用要求、日常维护管理等具体内容,办法规定市建委负责空中连廊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市地下空间办负责方案审查、工程监管等具体工作,其中明确空中连廊跨越一二级马路或跨越红线宽30米以上道路时,建设方案需上报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