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依法处罚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

18.05.2015  13:03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依法对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2015年5月12日9时15分,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地铁二号线派出所接110指令,地铁二号线发生一起乘客5万元现金被盗案件。民警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据报警人赵某(男,31岁,本溪市明山区人)称,其于2015年5月12日9时左右,在沈阳站乘地铁到市府广场站下车后,发现其单肩背包底部被割开一个长约20厘米的口子,包内5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随后,民警对现场周边进行了走访勘察,但未取得有价值线索。民警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报警人赵某神态非常不自然,与陪其同来报案家人的情绪显著不同,加上案件上的一些细微情节,民警推断赵某有谎报警情的嫌疑。经工作,赵某供认了自己因欠外债,为偿还部分债务,将家人为其偿还小额贷款的5万元存入了债主的账户,为欺骗家人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针对赵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警方依法对赵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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