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法制系统召开警企恳谈会

29.07.2016  17:33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沈阳警方法制系统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中,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并于7月28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法制系统在沈阳铝镁设计院有限公司召开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的警企恳谈会,拉开了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活动当天,沈阳市公安局会同受邀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晓刚参加会议并讲话。法制支队负责人向与会代表汇报了全市公安机关关于受立案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对沈阳市公安局法制系统开辟涉企案件受立案监督绿色通道等十项服务企业发展举措进行了深度解读。与会代表也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警方向与会企业代表发放了《致广大企业一封信》,并公开联系电话和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

相关链接

沈阳市公安局法制系统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一、开辟涉企案件受立案监督绿色通道 。依托受案立案改革,强化受案立案监督,对涉企案件受案、立案情况进行监督,对涉企案件受立案投诉,由法制部门统一直接受理,坚决杜绝有案不受、该立不立、立案不查等问题。同时要加大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企业办公秩序,以及威胁恐吓、报复伤害、诬陷诽谤企业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力度,对在侦的涉企刑事案件,要及时告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案件办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强化执法公开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建涉企案件法制审核专班 。要求全市各级法制部门至少要组建一支涉企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专班,直接指导基层执法办案部门查处和侦办涉企案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涉企案件,两级法制部门要主动介入,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并主动协调检法机关的支持和配合,畅通依法快速处理通道,提高案件侦办质量和处理效率。

   三、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每月要开展一次走访企业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对涉企疑难、典型案件的专门研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同时,主动及时通报经济犯罪动态、特点和手段,提醒企业有效预防,提高防范意识。

   四、组织召开警企恳谈会 。邀请企业法人代表、职工代表,召开警企恳谈会,向企业汇报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广泛征求与会企业代表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了解企业关注的执法热点、难点,虚心听取企业需要公安机关加以认真解决的突出执法问题。

   五、组织出台涉企案件指导意见 。结合法制部门职能,对破坏经济发展的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多发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积极组织编撰涉企案件查处工作法律汇编,为有力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六、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问题整治 。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办案行为,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备案登记制度,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对违反规定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检查行为进行通报,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组织开展警企共建活动 。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推进警务前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服务,要求全市各级法制部门至少联系一家企业开展警民共建活动。

   八、组织开展涉企法制宣传活动 。在全局法制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法制宣传月”活动,宣传公安机关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在社会面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九、组织召开涉企执法培训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从根源上减少涉企各类案件的发生,使企业自身防范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十、组织开展走访企业调研慰问活动 。广泛开展上门走访、警企互动、慰问帮扶等活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真心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