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率先推出“服务经济50条”
措施包括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投资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落户
刘国秀局长到企业调研并征求意见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翻拍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在前期连续深入企业走访和征求意见后,率先推出《沈阳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和《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十不准”纪律规定》。
在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国秀介绍:“今天这次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动员大会,是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其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动员和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履行维稳第一职责,认真践行民本警务理念,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中贡献力量。”
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国秀对参会的全体民警说:“开展这项活动是顺应企业发展愿望的服务之举。前不久,我们对全市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特别是5月26日,市局召开了有部分企业家代表参加的服务经济发展座谈会,来自坐落在沈阳的央属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和民营企业的35位老总和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大家提出了72条意见和建议,既有维护稳定方面的也有管理服务方面的,既有公正执法方面的也有队伍建设方面的,有的指到了鼻子尖上,点到了脑门子顶上,让我们心服口服、颇有感触、深受启发。这次会议的召开受到沈阳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反响强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沈阳警方表示,坐落在沈阳的企业,很多是重量级的知名企业,更是辽宁经济的脊梁、命脉,是助推辽宁、沈阳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企业兴则沈阳兴,企业强则沈阳强……
采访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国秀时,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在服务企业的同时,给沈阳居民带来了很多实惠,比如户籍政策。
此前,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沈阳就业可以落户,但“大专以上”、“应届”和“就业”三个条件要兼具,现在降低“中专”也不要求是“应届”。
为了鼓励投资兴办企业者落户,在沈阳市投资兴办企业,固定资产达到10万元以上,准予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