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资金

08.09.2016  08:39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黄超)9月7日,记者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资金正式启动,资金一期规模为3亿元。这标志着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资金的各项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是沈阳市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尝试和重要举措。融资扶持资金的设立,将用于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转贷续贷环节中存在的“资金筹集难、成本高”问题,这是在借鉴南方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出的一条适用于沈阳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举措。

  记者了解到,融资扶持资金由沈阳市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性质为产业扶持资金,行业主管部门为市经信委,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负责管理和运行。资金单笔投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取费费率按照不高于每天0.8%。计算,使用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

  沈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融资扶持资金的启动运行,可填补中小企业贷款转贷与续贷中间环节的资金缺口,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转贷中的成本,保证中小企业正常经营和运行,为企业发展营造平稳、持续的金融支持环境。同时,也可缓释金融机构风险,降低资产不良率。

  申请需具备4个基本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在沈阳市依法设立,诚信经营,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企业的贷款银行须是融资扶持资金业务的合作银行,且已签订合作协议。

  申请企业应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且贷款银行已同意续贷和该企业使用融资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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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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