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沈阳都市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都市休闲农业项目操作流程,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服务,扩大项目申报覆盖面,提升项目申报质量,进一步促进全市都市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18年度沈阳都市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主体
1.2017-2018年新、扩建的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
2.在沈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含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2.项目占地面积在200亩以上,且农业生产面积(农作物种植区、畜禽养殖区、水产养殖区)不低于项目占地面积60%;
3.项目用地流转、租赁年限不少于5年;
4.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等已经围垦的土地,以及河流、水库等现有流域不纳入项目实施范畴;
5.项目农业主导产业突出,同时还要具备观光、体验、科普、采摘、垂钓、餐饮、住宿等四种以上功能要素。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沈阳都市休闲农业管理服务系统( http://gis.lnszgh.cn ),上传相关要件或相应情况说明,进行项目申报。
2018年3月31日为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
(四)申报审核
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4月15日前通过沈阳都市休闲农业管理服务系统上报市农经委。
(五)专家论证
市农经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内容包括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审批手续等),并将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反馈项目单位。
二、休闲农业采摘园区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沈阳市辖区内,从事休闲农业采摘园区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休闲农业采摘园区项目分为标准采摘园区和高标准采摘园区两类。以果蔬生产为主的标准化园及生产基地类项目,不在扶持范围内。
1.总体要求:
申报的采摘园区为单体封闭园区,园区入口醒目、交通便利,园区内或附近有泊车场地,园区有明确的功能分区,标识标牌规范醒目,园区内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
2.标准类采摘园区要求:
林果类(如寒富苹果、苹果梨园、树莓园等):单体园区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可供采摘的面积不低于70亩;
设施类(如草莓园、蔬菜园、葡萄园等):单体园区占地面积不低于50亩,可供采摘的设施面积不低于20亩;
综合类:单体园区占地面积不低于70亩,其中,林果采摘面积不低于35亩,设施采摘面积不低于10亩。
3.高标准类采摘园区要求:
高标准采摘园区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可供采摘面积不低于70亩,每个品种可供采摘面积不低于5亩;
采摘园品种5个以上(如蔬菜为1个采摘品种,各品种葡萄为1个采摘品种等);
采摘期6个月以上(不同品种相同采摘期不累加)。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沈阳都市休闲农业管理服务系统( http://gis.lnszgh.cn ),上传相关要件或相应情况说明,进行项目申报。
2018年3月31日为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
(四)申报审核
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3月31日前通过沈阳都市休闲农业管理服务系统上报市农经委。
(五)专家论证
市农经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并将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对高标准采摘园区类项目,将按照作物生产季节现场核实采摘面积、采摘品种等内容。
三、高标准连栋温室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1.2017—2018年度新建单体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项目投资额(不含土地流转费)在500万元以上;
3.项目具备通风降温系统、遮阳保温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当年能投入生产使用。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沈阳都市休闲农业管理服务系统( http://gis.lnszgh.cn ),上传相关要件或相应情况说明,进行项目申报。
2018年3月31日为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
(四)申报审核
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4月15日前通过沈阳都市休闲农业管理服务系统上报市农经委。
(五)专家论证
市农经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审批手续等),并将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