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醉驾电动车被判拘役罚款四千

13.07.2015  11:56

  酒后驾驶多耽误事?看了这哥们儿的经历,你就知道了。

  喝多了酒,以为骑电动车就没事了?没想到半路撞翻了人力三轮车,把三轮车夫撞伤。交警赶到处置现场时,醉酒司机把交警和辅警双双打伤,导致现场交通堵塞。

  昨日,记者了解到,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的司机被判数罪并罚,拘役三个月,罚款4000元。

  36岁的年某某是康平人,2014年8月7日晚10时许,酒后驾驶着自己的两轮电动车从康平县康平镇南餐饮一条街出来,虽然喝了不少,但以为骑电动车没事,就自己驾车回家。

  但车开到康平县中心街新华书店门前时,将正推着人力三轮车的刘某某撞倒。

  接到报警后,康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巡逻至案发地,准备处理现场并将肇事司机带回公安局接受讯问时,年某某拒不配合,踢打、用约束带抡打民警和辅警,导致两名警员均受伤。

  由于酒后的不理智,年某某的行为还导致现场混乱、交通堵塞。

  经司法鉴定所检验,被告人年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属于机动车,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4mg/100ml。经康平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交警头外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辅警眼外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年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交警处理现场时,年某某实施了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年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总和刑期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