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采暖费“暗补”变“明补”
18.02.2016 08:39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就是说,下个采暖期,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论有无房产都将会在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领取到相应额度的“明补”采暖费。
享受政策范围包括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采暖费发放额度为住房建筑面积乘以26元。采暖费不分男女职工,不分职工有无房产,按人头在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发放。
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按行政职务级别、职称等级不同,标准不同。比如:科级和科级以下是85平方米;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称的人员是105平方米;讲师、工程师及以下相应职称的人员是85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明补”发放的采暖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8.02.20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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