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重奖令”:新增选一名院士奖500万元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为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沈阳市再出实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奖励申报工作,其中对新增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将给予500万元重金奖励。这是4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2017年8月27日以后,对由沈阳市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沈单位)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方式给予奖励:
新增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奖励。
新当选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创新(长期)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给予250万元奖励。
新当选的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青年学者给予30万元奖励。
获得重金奖励的可不仅仅是高层次人才,还有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据了解,沈阳市将对本市自主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培育人才”奖励。
其中,在2017年8月27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培养出顶尖人才(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被认定为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中的顶尖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沈阳市将给予200万元奖励。
在2017年8月27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培养出1-5名杰出人才(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被认定为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中的杰出人才,下同)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自主培养出5名以上杰出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有关奖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根据国家相关人才计划实施情况,分批、集中兑现奖励。
本报提醒
对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各企事业单位,请于4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前首批奖励将有望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