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领导干部任期内损害生态环境将终身追责

19.11.2015  08:59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房延彦)领导干部任期内出现损害生态环境的情形,将被依法依纪终身追究责任。

  《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即将出台实施。

  程序上,沈阳市环保局组织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价认定,形成评价认定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绩效办。

  领导干部损害环境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开除等党纪政纪处分。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