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例:朋友圈发不实信息被判删除并道歉

22.01.2016  12:45

  认为合作伙伴没有履行合同,他在朋友圈里开始“揭露”伙伴。朋友圈的内容包括“骗局”、“传销”、“忽悠”等字样,还配有合同和保密协议等图片。这条信息发布后,被多次转发。合作伙伴认为这是诋毁、诽谤,将其告上法庭。

  近日,沈阳首例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案件宣判:发布者被判删除朋友圈里不实评价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法院认定,朋友圈不是专属私人空间。

   在朋友圈发布了啥?

  李某某和田某某均是鞍山某幼儿园三部的投资人。2015年1月1日,田某某代表鞍山某幼儿园三部与沈阳某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幼儿园授权加盟合同,约定加盟费用3万元、对师资免费培训,合同有效期一年。

  不过后来投资人之一李某某认为沈阳这家信息咨询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便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发布信息,内容为:“最新骗局又出现了:现在有一个叫中国××联盟的机构,创始人叫张某,在全国各省市以传销的形式忽悠各个幼儿园加盟,加盟之前承诺帮助幼儿园招生、帮助幼儿园培训,可是在加盟行骗成功以后,各种之前的承诺无一兑现的,加盟钱骗走后销声匿迹,可怜幼儿园同行们辛苦的血汗钱就这样付之东流,请各位同仁们联合起来,一起讨回我们的血汗钱!!!”

  该朋友圈信息还配有加盟合同、保密协议、牌匾等图片。信息发出后,被多次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