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届市长质量奖本月17日至8月16日间申报
14.06.2016 20:2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6月12日,沈阳市质监局表示,沈阳市从今年开始第一次设立市长质量奖,想参评的单位可以在本月17日到8月16日之间申报。
据介绍,沈阳市辖区内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特的绩效经营管理模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都较为突出,并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以及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单位都可以参评。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每年获奖的企业或组织不超过10家。但是,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等情况的企业或组织不得申报。
参评单位可以从沈阳市质监局网站下载申报表,填写相关材料后上报。经过资格初审、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等环节,最终评定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4.06.2016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