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现失信曝光单 小区内“公示”老赖

30.06.2015  11:09

昨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在多处小区显著位置内张贴“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单”,老赖的姓名、住址、工作处所、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均如实公示。

这是沈阳首次利用曝光单形式敦促老赖履行义务,恢恢法网这一次直达住所。

小区门前出现曝光单

“老赖?这不就是欠钱不还的人吗?应该曝光!”昨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富云新都的市民薛女士发现小区门口的公示栏上出现了一个带有头像的“海报”,不过,海报上不是明星,而是人们嘴里所说的“老赖”。

这张铁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单”公布了被执行人的名字、性别、年龄,还有不打马赛克的照片,只有身份证号码被进行了技术处理。

但包括家庭住址、工作处所等内容均完全公布,细致到门牌号。而且标明执行法院、依据和案号。

在一个失信被执行人“李晓敏”的生效判决确定义务中提及:1.将坐落于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南街一房屋腾出,返还原告;2.从2013年6月1日起房屋使用费,至该房返还之日止(每月按5000元计算,不足一月按每日167元计算);3.支付给原告违约金1500元;4.支付给原告垫付的诉讼费2000元。

公布老赖信息市民叫好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妨碍、抗拒、规避执行,或存在违规高消费等行为者。

这一次张贴曝光单的单位是铁西区法院执行局,该局表示,目的是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之所以选择将其身份信息公之于众,是使其不仅受到法律制裁,也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据悉,这一做法已让5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我感觉这样挺好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既然法院已判决,就该尽快归还,贴在小区里,让他们的孩子、家长、爱人都看看,还有什么脸面不还钱。 ”一位市民说。

据了解,铁西法院执行局还将继续延续这一做法,大量制作失信曝光单,张贴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主要经营场所等地。另据“沈阳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数字显示,截至目前,沈阳两级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493件,促使293件案件结案。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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