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阶梯气价制度获批

02.12.2015  16:53

  沈阳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方案获沈阳市政府批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昨日,沈阳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第3号公告》,与听证会原方案不同的是,听证会采纳了部分参加人提出的对第二档气价适当调低的建议,将二档气价由基础气价的1.2倍调整为基础气价的1.15倍(即每立方米3.80元)。

   4人户年用气量

   280立方米内不增支

  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沈阳市天然气资源状况和居民实际用气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建立以年为计量周期、按三个档次划分阶梯气量,不同档次气量执行相应的阶梯价格制度。

   4人以下(含4人)户

  第一档:年用气量在280立方米以内(含280立方米),执行基础气价;

  第二档:年用气量在280~36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1.15倍气价;

  第三档:年用气量超过36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1.5倍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