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阶梯水价制度获批
02.12.2015 16:5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沈阳市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方案获沈阳市政府批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水价调整公告另行发布。
昨日,沈阳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第3号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听证会采纳了部分参加人提出的第一阶梯水量应适当提高的建议,将原方案第一阶梯水量由每户年用水量168吨(月均用水量14吨)提高到每户年用水量192吨(月均用水量16吨)。
4人户年用水量不超192吨 执行基础水价
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沈阳市水资源状况和居民实际用水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建立以年为计量周期、按三个档次划分阶梯水量,不同档次水量执行相应价格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4人以下(含4人)户
第一档:年用水量在192吨以内(含192吨),执行基础水价;
第二档:年用水量超过192吨至240吨以内的部分,执行1.5倍水价;
第三档:年用水量超过240吨的部分,执行3倍水价。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2.12.201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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