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沙河口区人社局仲裁院规范仲裁工作机制

11.06.2015  12:11

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加强程序规范化建设,立规定制,将争议案件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劳动争议仲裁的天平不发生偏斜,集体合议制度是抓手。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近年来一直坚持推进集体合议制度,对于所结的争议案件,仲裁庭都要形成合议意见,确保仲裁案件处理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确保办案质量。对矛盾尖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合议庭意见不统一的案件,启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采取会议讨论的方式认真评议各项证据效力、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并记录在案,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独断,确保案件得以公正、公平的审理和裁决,力争所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推敲,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

此外,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还规范落实简易程序制度,坚持 “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工作机制。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采取独任仲裁员的方式,既强化仲裁员的权威感和责任感,又实现了简单案件的当庭审理和当庭裁决,及时、快捷地处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缩短了案件处理时间,强化了仲裁服务理念,达到了快速稳妥结案的目的,提升了仲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