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东部新城将建海绵城市示范区
将建设包括辉山明渠、满堂河水系综合治理,东部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
将对前山、高官台、新都心等公园采用建设透水式广场、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人工湿地等建设形式,扩大雨水收集范围
将规划建设东陵路十巷、高官台东街等道路和排水附属设施
将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于海)7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业技术培训会上获悉,今年沈阳将选取沈河东部新城及周边地区(东至三环路、南至浑河南滩地、西至新东四街、北至沈吉铁路线,规划总面积29.4平方公里)作为海绵城市示范区。“我们力争到2018年,实现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沈阳自去年起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沈河区东部新城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将从水系建设、公园绿化、道路排水、小区建设四方面建设。
相关负责人表示,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首先是在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同时,通过持续实施低影响技术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城市“逢雨必涝,雨后即旱”,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水文化消失、城市养护成本增加等一系列制约城市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从而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沈阳未来在城市建设中,将树立提升城市海绵体功能,变快速汇水、快速排水为就地消纳和吸收雨水,缓解或消除城市内涝,有效利用雨水资源的新思想、新观念。同时,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实现雨水当地收集、当地渗透,少形成径流,从原来的单一途径转向多途径,利用好河湖蓄水、道路广场和绿地渗蓄雨水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留住雨水,最大限度地实现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