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局:沈河区成立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图)

12.07.2016  11:07

   2016年7月6日沈河区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沈河分局正式成立,这是沈阳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组建的第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由第三方主持调解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的工作机构。在场的30余名企业代表共同见证了沈阳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上的一次大胆尝试。
  年初以来,沈河分局根据局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市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优质量、优服务、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动车维修行业共确定了开展维修市场整治活动、成立沈河区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几项重要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酝酿筹备征求意见,起草了《沈河区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选拔聘用高玉良等6名维修技术专业人员为调解员,初步形成由行业组织、企业参与、专家人才助力的调解工作机制。
  成立大会上,高玉良代表调解委员会发言,他认为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恰逢其时,十分必要,并感觉到责任十分重大。机动车数量的增加,机动车维修服务业务的增长,使得承修方和托修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出现有关维修质量的纠纷,而调解委员会就是要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化解矛盾,为维修企业和车主提供一个合理解决问题的平台。他表示将会带领委员会的各位成员努力工作,为维修经营者和广大车主排忧解难,发挥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助力沈河区机动车维修市场繁荣有序发展。长青诚维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志官代表参会企业做了发言。
  在充分听取调解委员会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沈河分局表示成立维修质量调解委员会只是全部工作的一个起点,分局将依托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启动,为区内优质维修企业和具有良好职业精神的专业技能人才提供发展的舞台和机会,并且带动全区的维修行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质诚信的服务,贡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