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推行河长制涉及17条河流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沈阳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市主要领导兼任总河长;在河流湖泊显著位置、重要水质监测点位等设立河长公示牌。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发布会,沈阳市水利局副局长石军表示,公示牌公开内容包括河长姓名、职务、职责、工作范围、目标任务、联系部门、监督电话等。同时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河长制APP或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沈阳市的河长制机构由总河长、河长、河长办公室组成。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沈阳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对河长制工作负总责,由市主要领导兼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责任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设置辽河、浑河、柳河、绕阳河等4条大型河流;蒲河、秀水河、养息牧河、北沙河等4条中型河流;细河、白塔堡河、满堂河、九龙河、小浑河、辉山明渠、城区运河等9条跨区、县(市)小型河流,共计17条河流的河长,由市领导兼任,各区县(市)主要领导担任各区段河长。
河长制主要有六项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通过全面实施河长制,到今年年底,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100%,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城市建成区基本消灭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除铁锰等地质指标外)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市域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8.7%。辽河及浑河各省控支流河断面稳定达到省政府下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