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在人行道泊位停车 对面饭店收108元
08.04.2015 19:2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近日,市民姜女士反映,前几日她的女儿在中山区福寿街一家饭店对面停车时,遭遇饭店方面乱收费,交纳了108元后,姜女士将此事投诉给市停车管理办公室。最终费用被返还。
姜女士告诉记者,4月1日23时许,她的女儿开车回家,将车停在中山区福寿街道南的人行步道的停车泊位上,“对面是一家饭店,当时饭店的保安看到了,没说不让停,也没说要收费。 ”姜女士说。 2日18时左右,姜女士的女儿准备开车离开,却发现被一辆面包车挡住了去路。
“饭店的保安让我女儿交停车费,说车位是饭店租用的,每半小时收费3元,一共要交108元,不交不让开车走。”双方争执后,姜女士的女儿交了108元,并索要了停车小票,但让对方写字据时,对方不同意,于是报警。“饭店工作人员拿不出‘停车场三证’,是没有收费资质的。 ”双方到派出所反映了情况,但协调未果。之后,姜女士将此事投诉给市停管办,经中山区停管办核实后,事情很快解决。“停车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我们送回了120元,我们对停管办的处理结果满意。 ”姜女士说。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停管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警后街停车泊位包括警后大院院内和福寿街区域,目前为夜间停车场。停车时间从17时至次日7时,费用执行物价局标准,为每次5元。负责该区域泊车的停车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福寿街之前为白天停车场,1月份撤销后已改为夜间停车场。“之前,这家饭店临时租用停车公司的白天车位,改成夜间停车场饭店不知道,就按照白天收费标准收了。接到投诉后,我们的工作人员找到饭店帮市民要回了钱,已经退钱了。 ”停车公司工作人员说。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8.04.2015 19:27